艾哈邁達巴德嘅海關、消費稅同服務稅上訴法庭( CESTAT )最近作出咗有利被評估人/上訴人嘅裁決,儘管船運文件同包裝入面嘅製造商名稱有差異,但係佢哋允許免除進口 PVC 樹脂嘅反傾銷稅。呢個案件嘅問題係,上訴人從中國進口嘅貨品係咪應該繳納反傾銷稅 … …
艾哈邁達巴德嘅海關、消費稅同服務稅上訴法庭( CESTAT )最近作出咗有利被評估人/上訴人嘅裁決,儘管運輸文件同包裝上嘅製造商名稱有差異,但係佢哋允許對進口 PVC 樹脂免除反傾銷稅。
本案嘅問題係上訴人喺中國嘅進口係咪需要繳交反傾銷稅,即係對以低於公平市值銷售嘅外國貨品徵收嘅保護性關稅。
納稅人 / 上訴人 Castor Girnar 進口 SG5聚氯乙烯樹脂,並註明「吉蘭台鹽氯鹼化工有限公司」。作為製造商。根據第32/2019號通告 – 海關( ADD ),呢個指定通常會吸引較低嘅反傾銷稅。但海關指出,由於包裝上印有「吉蘭台鹽氯鹼化工有限公司」名稱,且缺少「鹽」字,因此拒絕豁免,指進口產品未符合通知。
律師代表納稅人提交,所有進口文件,包括發票、包裝清單同原產地證明,都顯示製造商嘅正確名稱係「中國國鹽吉蘭台鹽氯鹼化學有限公司」。佢指出,法庭喺之前同維納雅克貿易有關嘅命令中,都考慮過類似嘅問題。喺呢個情況下,由「新疆聖雄氯鹼有限公司」進口。儘管包裝上嘅製造商名稱有類似嘅差異,但係仍然可以享用優惠關稅。法庭接受咗標記有細微差異嘅文件證據,並確認註冊製造商係實際製造商。
基於呢啲論點,由 Raju 先生同 Somesh Arora 先生組成嘅法庭撤銷咗之前嘅決定,並認為文件證據應該優先於包裝標記嘅細微差異。法庭認為呢啲細微嘅差異唔等於虛假陳述或者欺詐,特別係當有充足嘅文件支持所聲稱嘅製造商嘅時候。
就呢方面, CESTAT 逆轉咗海關管理局之前拒絕納稅人免稅嘅決定,並認為納稅人公司有權獲得較低嘅反傾銷稅率,同 Vinayak Trading 案嘅先例一致。
發佈時間:2025年6月18日